谁来承担责任
发布时间:2021-01-08 02:30:08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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来源:硅酸盐防水剂厂家
家住昆山的老李在2008年的时候,让他人帮忙办理了一张假的房产证申请了贷款,那么谁来承担责任呢?现在让我们来看看具体案例。
原来,2008年的9月18日,家住昆山某小区的老李看中了一辆车,但是没钱买,于是想到了贷款。到银行贷款时银行告知,贷款买车需要提供收入来源证明,而老李并不能提供。于是找到了专门办假资料的王某。王某于是替老李办了假的房产证明。老李于是拿着王某替其办的假的房产证找到一家担保公司,并由担保公司担保到银行办到了贷款。
谁知道,到了还贷款的时间,老李由于没有偿还能力,于是就拖欠了贷款。这时银行多次找老李还贷也无果,这才发现房产证是假的。担保公司无奈替老李还了六万多,但老李还拖欠银行七万元欠款。银行多次上门催债无果以后只好报警。警方随后将老李抓获。
后来经审讯,老李对自己提供假房产证、假收入证明贷款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。但称此时与自己无关。理由是,贷款的一切手续都是由王某一手操办,而自己只是在贷款合同上签了一个字而已。同时,该车实际使用也非他自己使用,而是为自己朋友马某使用。但司法机关经过调查,并没有找到他所说的王某马某。
针对上述的这个情况,最终,昆山某法院某法官判定,根据现有证据老李使用虚假证明文件,诈骗银行贷款,被判刑6年,并处罚金10万元。